名 称 | 陕西省财政厅2015年部门预算说明 | ||
索引号 | 1161000001600062XD-2020-000128 | 发文日期 | |
发文机构 | 陕西省财政厅 | 发布时间 | 2015-03-27 16:38:36 |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政发展规划、政策,拟订和执行本省财政政策、改革方案及其他有关政策;分析预测本省财政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省和市、县的财政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起草本省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
(三)承担省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省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省政府委托,向省人民代表大会报告省本级和全省年度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财政决算。组织制订省本级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省对下转移支付制度。
(四)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及其他非税收入。管理财政票据。制定全省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管理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五)组织制定全省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全省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六)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税收调整政策,研究制定省管理权限内有关税收政策及税收政策调整方案并组织实施,按照规定的权限,审批或报请省政府审批地方税收的减免工作。
(七)负责制定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管理省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全省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
(八)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省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贯彻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拟订并执行企业财务管理相关制度,拟订并执行政府与企业的分配制度和办法。
(九)负责办理和监督省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中央和省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省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全省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省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省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本省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政府内外债管理的制度和政策,依法制定全省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负责统一管理政府内外债务,制定基本管理制度。参与涉外债务等的国际谈判,按规定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
(十二)负责管理全省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制定全省会计管理的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本省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十三)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和建议。
二、2015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5年,全省财政部门将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大局,努力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积极组织财政收入。突出抓重点税源、抓薄弱环节、抓重点地区,加强财税库银协调,努力完成收入任务。二是全面推进财税改革。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启动政府债务管理改革,推动专项资金管理和税制改革,研究推动财政体制改革。三是继续支持稳增长、调结构、转方式。超前谋划,科学应对,创新财政支持方式,促进经济平稳增长。四是兑现落实好民生保障政策。继续提高社保标准,支持教育文化事业发展,落实好“四个提标”即学前一年、普通高中、特殊教育、职业教育等经费标准。积极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按照“一个统一”和“五个同步”的总体思路,在机关事业单位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职业年金制度。五是加财政支出管理。省级全面推进“零基预算”,核心是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积极盘活存量资金,落实好盘活存量资金的十条措施。规范工资发放和管理,切实解决“吃空饷”等问题,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
三、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省财政厅总编制722名,其中行政编制273名,事业编制及工勤人员449名;实有在职人员654人。离退休人员203人。现内设20个行政处室(含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省财政监督检查局),及省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办公室、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处;另有省国库支付局、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省社会保障资金管理中心、省国有资产评估中心、省政务大厅服务中心、省财政科学研究所、省财政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省财政干部教育培训中心、省中华会计函授学校、省生产资金管理局、省注册会计师管理中心等下属单位。
四、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部门总体收支情况。
2015年,省财政厅收入预算为13875.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预算为13839.4万元,其他收入预算36万元(财政部拨省中华会计函授学校的课题费)。
2015年,省财政厅支出预算为1387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64.9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823.5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306.8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334.55万元;项目支出6410.5万元,其中商品服务支出6194.4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16.10万元。
(二)部门财政拨款项目收支情况。
(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725.24万元。是指履行支持经济建设和“三农”、教育、科技、文化、社会保障、就业医疗、环境保护等社会事业发展职责,实施全省会计管理、政府内外债务管理、保障房建设资金管理、政府采购及国有资产管理、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管理,财政资金监督检查、政府采购招投标、非税收入收缴和稽查、国有资产评估行业管理、社保资金管理,财政税收政策宣传等所需业务工作经费。
(2)预算改革业务支出348.66万元。主要用于全省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和其他预算管理工作,省管县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调研,转移支付项目监管等业务支出。
(3)财政国库业务支出160.37万元。主要用于全省预算执行及分析预测,实施政府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管理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进行财政决算、总会计核算及国库现金管理等业务支出。
(4)信息化建设505.66万元。用于全省财政支付系统数据库维护费、“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工作。
(5)其他财政事务支出984.21万元。主要用于财政干部教育、财政科学研究、住房公积金管理、省政务大厅运行服务、基层财会人员教育、财政周转金管理、注册会计师管理等支出。
(6)机关服务64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办公楼维修、物业管理、水电暖维修等后勤服务支出。
(7)教育支出704.55万元。主要用于省财政干部教育培训、省农村财会人员、省基层财政干部培训、县级财政部门绩效管理培训以及资产评估行业培训支出等。
(8)农业综合开发支出297.81万元。主要用于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和资金管理,对土地治理项目、产业化经营项目、世行项目进行监督检查等。
(三)部门“三公”及会议费、培训费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15 年“三公”经费预算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共计1435.38万元,其中“三公”经费预算374万元,较2014年压减352.27万元,减少48.5%。“三公”经费预算中出国费压减3万元,减少3.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压减243万元,减少55.61%,公务接待费压减106.27万元,减少54.14%。